本市為辦理113學年度體育賽事獎(輔)助金申請事宜,請各校於114年7月31日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完成填報,逾期不予受理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新北市中等以下學校績優體育選手教練及學校獎(輔)助金發給要點(以下稱發給要點)」辦理。
二、本案請依申請作業注意事項提出申請,並將以下紙本資料送本局,請註明「OO學校-申請獎(輔)助金」:
(一)每人每學年度申請1次並以能所獲最高獎勵為限。
(二)符合資格者請以「校」為單位,不接受個人申請。
(三)核章之申請表正本。
(四)秩序冊(封面、符合資格選手教練參賽名單、參賽統計表)影本、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。
三、隨文檢附發給要點、發給要點第2款至第4款核定盃賽、申請表範例各1份(附件1至6)。
附件:
1、公文
2、修正獎(輔)助金發給要點_0624
3、修正獎(輔)助金發給要點_0627
4、附件1─新北市中等以下學校績優體育選手、教練及學校獎(輔)助金發給要點
5、附件2─僅中學適用-第2款-113學年度升學輔導指定盃賽 (修1140623)(獎輔助金指定盃賽)
6、附件3─僅小學適用-第3款113學年度國小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核定盃賽 (修1140626)
7、附件4─中小學適用-第4款113學年度本市自辦運動會、錦標賽
8、附件5-【國、高中】申請表─○○學校─國高中─2025獎輔助金 (修1140623)(下載 xlsx檔)
9、附件6-【國小】申請表─OO學校─小學─2025獎輔助金 (修1140626)(下載 xlsx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