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依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」第7條申請改聘,請期限內向本局提出辦理改聘事宜並依相關規定辦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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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依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」第7條申請改聘,請各校於114年11月1日至15日向本局提出辦理改聘事宜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」第7條第2項及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旨揭教練改聘案,各校得併同辦理專任運動教練三年績效評量時,召開教練評審委員會審議,並依「申請注意事項」提出申請,相關表件請見附件1至4

 

附件:

1、公文

2、附件1-運動教練資格附表
3、附件2-申請人指導選手升學繼續從事訓練參加比賽對照表 (下載 odt檔
4、附件3-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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