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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局撥付各校參加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及114學年度運動部聯賽績優
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,詳如核定明細表,請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發給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案補助金由本局逕撥付至各校(免製據),請各校於115年12月18日前,將核章收支結算表
上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,原始憑證留校備查。市高中職畢業生,由原申請學校轉發。
三、倘有賸餘款,不論金額大小均需繳回(詳見文內)
四、檢附收支結算表、核定明細表及總表各1份,內含個人資料,請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
細則相關規定妥慎使用。
附件:
1、公文
2、115全中運-訓練補助金明細表(下載xlsx檔)
3、體育局經費收支結算表(下載ods檔)
